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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版权保护加码,平台方受益(26页)

侵权的界定:从“盗版”到“未经授权”。随着网络对人们工作和生活的不断渗透,目前侵权的主要方式已经从过去的复制权转向了网络传播权,版权侵权并不再像过去一样重点围绕盗版展开,而是越来越多地移向对版权作品的未授权传播权方面。 保障著作权者获得合理报酬 。根据新华网,在2013年12月颁布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将开始按此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教科书选用文字、音乐、美术、摄影作品的报酬,广大著作权人将从各类教科书中获得应得报酬。 提高侵权赔偿数额。根据人民网,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稿中,将《条例》中“无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低于5万元的”,罚款下限由10万提升至25万元;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司法保护方面,数字版权领域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件审理对专业知识、技术掌握的要求不断提高,互联网产业发达地区案件量较高,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网络版权案件中作用日益突出。 版权局连续13年全方位打击盗版侵权。“剑网行动”是国家版权局联合国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自2005年起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云存储、App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相继查处了“天线视频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番茄花园”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天籁村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霓裳小轩网”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根据国家版权局统计,至2017年,“剑网”行动已经开展了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