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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磷产业链专题研究报告(59页)

截至 19 年 8 月底,“三磷”专项排查与长江经济带 7 省(市)的地方自查工作已全面结束。从自查情况来看,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 7 省市聚集了全国 60%以上的涉磷企业,“三磷”企业(矿、库)数量高达 692 家,其中磷矿 229 个、磷肥企业 252 家、含磷农药企业 29 家、黄磷企业 85 家、磷石膏库 97 个。692 家“三磷”企业中有 276 家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占比达 40%。其中,磷石膏库问题最为突出,97 个磷石膏库中约有 53.61%的磷石膏库存在环境问题;其次是磷肥企业,在对 252 家磷肥企业的排查中,问题率高达 47.62%;黄磷和含磷农药企业存在问题的数量占黄磷企业总数和含磷农药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42.35%和 34.48%;磷矿问题率相对较低,但也达到 229 家磷矿企业的 25.33%。 展望我国磷产业的后续发展,在国内去产能叠加环保治理的影响下,磷企业成本增长难以避免,无论是从降本提效还是生态环保的角度来说,对磷矿中的其他矿物质以及磷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废料加以利用,使其转变为有价值的产品可以说是整个磷产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人们主要关注磷产业工艺流程中磷元素的价值,主要采用电热法或化学湿法将磷矿中的磷元素以不同的形态分离出来,并用以制备其他磷化工品。而磷矿中蕴含的氟、镁等其他元素,以及热法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 CO、湿法加工过程中加入酸根离子转化成的各种钙盐,常被当作废弃物排放。而在当今环保问题受到高度重视的情况下,“三废”治理的成本巨大,因此充分利用磷矿中的各种矿物质,以及加工过程中进入系统的各种物质已经成为磷化工领域的发展方向。迄今为止,除磷石膏外,这一领域已有若干技术得到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