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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及行业趋势(37页)

互联网行业平台化的属性容易通过市场竞争和资本投入形成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国内的互联网公司通常采用价格补贴的方式快速获取 C 端和B 端用户,再通过并购的方式,减少竞争对手,做大市场规模。目前国内的 B2C 电商、外卖、在线酒店、网约车等领域已呈现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平台经济的垄断行为认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完善立法和监管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公平竞争的企业行为。作为《反垄断法》的补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做了完善和补充,包括相关市场的界定根据个案进行具体分析,先确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再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指南》明确了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指南》对于目前在互联网行业存在的补贴后提价、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产品等行为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从而达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的效果。 数字钱包的市场集中度较高。第三方支付业务从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互联网支付、扫码支付、刷卡支付等,从产业链来分包括数字钱包、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从事数字钱包和收单业务。数字钱包端目前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支付宝和微信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其他主要互联网平台均布局了支付牌照,正在或将要加大数字钱包的布局力度。收单侧市场格局较为分散,互联网平台的支付公司、银行和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