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美日经验看养老金建设与财富管理推动(46页)
为应对养老压力,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起多层次养老体系。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婴儿潮带来人口结构优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养老金体系运行良好,大幅提升了居民养老生活水平;但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金体系的供需结构逐渐失衡。面对不断加剧的社会养老压力,发达国家对养老金体系进行改革,通过建立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特别是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雇主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发展,强化私人养老金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这之中,拥有世界上最大养老金市场的美国和与中国同处东亚文明圈的日本在养老金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其经验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
三支柱模式是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的主流。1994 年世界银行推出的三支柱模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推广和应用,OECD 成员国目前普遍建立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三支柱在主要目标、收付形式、发起主体、面向主体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有一定差异;尤其在发起主体方面,第一支柱主体为政府,第二支柱主体为雇主和个人,第三支柱主体为个人、雇主可以配套。
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在公平性和精神需求方面有不足。一是三支柱体系大多是以就业缴费为前提,因此许多无固定职业的人群没有被覆盖在内,制度上有失公平性;二是三支柱基本上都是围绕养老金收支而展开的物质服务,没有考虑老年人精神层面的多种需求。因此世界银行在 2005 年提出了五支柱改革思想,增加零支柱和第四支柱。《个人养老金:理论基础、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中对零支柱和第四支柱做出如下解释:零支柱是由政府财政承担,旨在消除老年贫困;第四支柱是指各家庭成员之间对于老年人的非正式支持,如家庭内转移支付,以及赡养医疗和住房、照料和看护等。
三支柱模式是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的主流。1994 年世界银行推出的三支柱模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推广和应用,OECD 成员国目前普遍建立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三支柱在主要目标、收付形式、发起主体、面向主体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有一定差异;尤其在发起主体方面,第一支柱主体为政府,第二支柱主体为雇主和个人,第三支柱主体为个人、雇主可以配套。
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在公平性和精神需求方面有不足。一是三支柱体系大多是以就业缴费为前提,因此许多无固定职业的人群没有被覆盖在内,制度上有失公平性;二是三支柱基本上都是围绕养老金收支而展开的物质服务,没有考虑老年人精神层面的多种需求。因此世界银行在 2005 年提出了五支柱改革思想,增加零支柱和第四支柱。《个人养老金:理论基础、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中对零支柱和第四支柱做出如下解释:零支柱是由政府财政承担,旨在消除老年贫困;第四支柱是指各家庭成员之间对于老年人的非正式支持,如家庭内转移支付,以及赡养医疗和住房、照料和看护等。

